- 觸犯妨害家庭及婚姻罪
- 成立通姦罪一定要抓姦在床?
- 捉姦的定義是什麼 怎樣才算妨礙家庭?
- 配偶之一方精神外遇,是否構成刑法的通姦罪?
- 配偶與人發生一夜情,算通姦嗎 ?
- 配偶與人通姦,被害之配偶能否請求損害賠償?
- 配偶與人通姦,能否要求離婚?
- 通姦罪之告訴期間有多長 ? 如何起算 ?
- 與人通姦之配偶於離婚後,能否與相姦者結婚 ?
- 有配偶之人外遇通姦,應負何種法律責任 ?
- 通姦罪的成立要件為何 ? 其刑事責任為何 ?
- 我國刑法對於通姦罪有何規定 ?
- 通姦與強姦、和姦有何不同 ?
- 通姦罪是否告訴乃論 ?
- 何種情形,不得提出通姦罪之告訴 ?
- 通姦行為和解後,配偶能否再提告訴 ?
- 通姦罪能否只告配偶或只告與其相姦之人 ?
- 告訴後能否撤回? 能否只對配偶或第三者單一撤回 ?
- 通姦所生之子女,應從何人之姓 ?
- 先生大陸「包二奶」生子,能告通姦嗎 ?
- 台商在大陸包二奶的法律責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