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前配偶商議事情緊記:
◆ 不要在孩子面前討論爭議性的問題,如孩子在場,可堅定平和地與對方另約時間討論。
◆ 以實事求是的態度,友善地邀請對方共同尋求顧及各方需要及合乎現實的解決方案。
◆ 事先整理要討論的事項,不糾纏於過去的恩怨,焦點放於當下及未來的安排。
◆ 學習耐心聆聽,澄清對方要表達的意思。
◆ 切忌批評責難,威脅諷刺,這不但無助於解決事情,更令情況惡化。
◆ 多想怎樣做才對孩子有利,少關心是否能在爭論中擊敗對方。
其他叮嚀:
◆ 離婚只是夫婦關係的終止,不應導致所有家庭關係及網絡的結束,成員之間需重整彼此關係。然而,在新的家庭模式運作下,父母需重新界定彼此的關係、角色及責任,協議新的家庭秩序、規則、權力範圍及相處模式。
◆ 以最少變動、最少失落為原則,如無必要,切勿將孩子分散教養,搬家,或轉校。熟悉的環境,原有的朋友長輩生活網絡及維持生活秩序常規,均能有助孩子重拾安全感。
◆ 澄清父母離異並不是羞恥的事,社會上有不少孩子也有相同際遇,同時明白孩子感到難以面對他人取笑的心情。例如,「我明白你因父母的離婚感到不安和難過.....,取笑你的同學,只是一些少數的人,我想他們仍未學會尊重別人,這並不是你的錯,你也不用放在心上,仍有許多善良的同學可跟你做朋友。但對方若是存心欺凌的話,你可向師長求教應付方法。」